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主动说清涉嫌获取药品耗材、不合理医疗检查等问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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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14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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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大处方、泛耗材和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系统治理成效,持续纠正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切实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安排,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2021年3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现将限期主动说清问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等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公职人员,请在专项治理期间向所在县(区)卫生健康局纪检部门或市卫生健康委纪检部门主动说清问题。

1.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的;

3.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的。

4.滥用、冒用、虚记、多计等不合理使用耗材行为,过度使用、定向使用、无指征使用抗生素、辅助用药等重点监控药品行为以及带金销售、违规招投标、欺诈骗保等突出问题。

5.无依据扩大检查范围,病情与检查项目不符,未遵从经济、适应原则未优先选择基础性检查,增加医疗检查项目,借用会诊增开医疗检查项目,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病人住院以完成各种医疗检查或夸大检查结果临床意义诱导患者进行其他非必需的高值检查。

6.医务人员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互认重新开单检查或人为缩短复查周期开展相关检查。符合相关规定的复查不属于重复检查。

7.医疗机构违反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将应该单独申请的不同检查项目组合申请、组合收费、组合检查或分解项目收费;在本地区制定的检查收费标准之外,套用、打包串换检查项目私自收费。

二、对主动说清问题、积极退缴违纪违法款项的,综合考量性质情节、态度认识、后果影响等因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甄别处置,可以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或免予处分(处罚);对未主动说清问题,妄图蒙混过关,以及存在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等其他从重情节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相关违纪违法问题。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举报)电话:0835-2823721

举报邮箱:59635225@qq.com

退款账户:2319 6142 0902 6300 253 雅安市财政局(工行四川省雅安市中大街支行)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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