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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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1-3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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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计局、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五医院、市注册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卫生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55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19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我省2019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9420日。

考试科目按专业分类设置,每一个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一科,各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附件2。卫生专业考试主要检测参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内容涉及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常见病防治、疑难病例分析、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等。中医药专业考试主要检测参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内容分为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两大部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除个别专业外,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除须掌握本专业知识和具备专业实践能力外,还应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熟悉人机对话考试形式、题型和特点。

二、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121-220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9213-221日(工作日期间),缴费时间定于2019122-222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9122日至201938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2019415-19日。

    (二)报名程序

2019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新用户需先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若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作出证书或成绩无效以及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报名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报名。报考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进入“2019年度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链接,报考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进入“2019年度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链接,并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各项内容。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卫生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55号)规定的考评范围和报考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报考人员,请在“是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栏内专门申报。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见附件1)(也可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 cm,大小约10KB)。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不能解决问题,可咨询12333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实行考前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级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到指定审核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卫生专业的由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到报名点所在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中医药专业的由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到报名点所在市()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省直有关单位的报考人员,卫生专业的由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文庙西街80号,电话:02886136935)进行资格审查;中医药专业的由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三楼,电话:02886522386)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留存备查(省直考区报名点送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留存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单位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2.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19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7号)以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该考试考试费为每人每科90元。

3.网上缴费成功需打印发票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省直报名点考生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打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联系电话:02886759175),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报名信息管理

考试类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2

四、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在“人事考试”专栏内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于考前(工作日期间)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省直属报名点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证件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特别提醒:案例分析题的作答是不可逆的。

附件:1.照片审核处理工具

2.副高考试专业设置目录;

      3.现场审核要求和时间。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8

附件2

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表

代码

专业名称

代码

专业名称

代码

专业名称



001

心血管内科

04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081

推拿科


002

呼吸内科

042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082

中药学


003

消化内科

043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083

职业卫生


004

肾内科

044

临床营养

084

环境卫生


005

神经内科

045

医院药学

085

营养与食品卫生


006

内分泌

046

临床药学

086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007

血液病

047

护理学

087

放射卫生


008

传染病

048

内科护理

088

传染性疾病控制


009

风湿病

049

外科护理

089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050

妇产科护理

090

寄生虫病控制


011

普通外科

051

儿科护理

091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012

骨外科

052

病理学技术

092

卫生毒理


013

胸心外科

053

放射医学技术

093

妇女保健


014

神经外科

054

超声医学技术

094

儿童保健


015

泌尿外科

055

核医学技术

095

微生物检验技术


016

烧伤外科

056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96

理化检验技术


017

整形外科

057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097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018

小儿外科

058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098

病案信息技术


019

妇产科

05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099

口腔医学技术


020

小儿内科

06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100

医学工程


021

口腔医学

06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103

地方病控制


022

口腔内科

062

卫生管理

108

消毒技术


023

口腔颌面外科

063

普通内科

109

输血技术


024

口腔修复

064

结核病

110

药物分析


025

口腔正畸

065

老年医学

111

心电图技术


026

眼科

066

职业病

112

脑电图技术


027

耳鼻喉(头颈外科)

067

计划生育

113

全科医学(中医类)


028

皮肤与性病

068

精神病

114

中医肿瘤学


029

肿瘤内科

069

全科医学

115

中西医结合内科


030

肿瘤外科

070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16

中西医结合外科


031

放射肿瘤治疗学

071

中医内科

117

中西医结合妇科


032

急诊医学

072

中医外科

118

中西医结合儿科


033

麻醉学

073

中医妇科

119

介入治疗


034

病理学

074

中医儿科

120

重症医学


035

放射医学

075

中医眼科

121

中医护理


036

核医学

076

中医骨伤科

151

*采供血医学


037

超声医学

077

针灸科

152

*采供血护理


038

康复医学

078

中医耳鼻喉科

153

*采供血检验技术


03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079

中医皮肤科

154

*血液制备技术


04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080

中医肛肠科




注:专业名称前有*的专业为纸笔考试。

附件3

现场审核要求和时间

一、审核要求

考生自行打印《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中级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并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由单位或县区主管部门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附上花名册)。

二、审核时间

2019年213-221日(工作日期间)

三、缴费事宜

考生经过资格复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2019122-222日)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市卫健委人事科联系电话:2223054  联系人:李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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