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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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14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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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卫生健康委精心指导下,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纳入《雅安市2023年度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7月10日由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浩同志在第23次党组(扩大)会议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

(二)深入加强法治政府组织领导。印发《雅安市2023年度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度学法、普法工作计划清单》等文件,深入推进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积极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备,并在市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官网信息公开栏公开。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选优配强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对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合法性审核, 2023年合法性审核我委牵头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雅安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签订的 《四川新然网络有限公司签订的微信订阅号 (托管)服务合同》等合同。同步要求提升依法治院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公立医院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三级公立医院均成立本单位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设立法务工作部门和“法务专员”。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市级匹配40万元,争取省级45万元助力名山区卫监大队开展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试点工作。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在名山区试点的基础上,市、县两级监督机构全域开展规范化建设。通过卫生监督规范化、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四化”建设引领各项重点卫生监督工作。

(五)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制定印发《2023年度学法、普法工作计划清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在党组会上领导带头学法10次。贯彻落实 《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方案》全市卫健系统均完成学法考法工作任务。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12月4日在委5448会议室组织开展了新任职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维护宪法权威。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制定印发《市卫健委政务便民服务“零跑腿”行动方案》,开展政务便民服务“零跑腿”行动,已将全市共计2个市级事项、11个县级事项纳入“一证一照办”;将5个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快速办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动落实;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开办医院一件事”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持续推进“互联网+医废”在线监管,加强《四川企业法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应用,落实“双公示”制度,提升监管效率,石棉县通过省级评审验收,成功创建省级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县三是优化公共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我委在四川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办理的所有依申请事项均实现“全程网办”。2023年,我委共办理“全程网办”件78件,市卫生健康委窗口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173件,评价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四是推进适老化政务服务。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积极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创建老年友善机构已达到80%,8家三甲医院已有7家评定为省级老年友善机构。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我委牵头制定的《雅安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两次征求公众意见,同时进行风险评估和听取相关专家建议。二是加强决策事项目录化案卷化管理。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委机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配合完成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全过程记录,按要求完成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三是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我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均依法依规民主决策。四是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落实决策后评估要求,开展《雅安市中医药强市建设行动方案》实施后评估,完成《雅安市中医药强市建设行动方案》推进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以“执法为民,护卫健康”为宗旨,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持续推进“互联网+医废”在线监管等重点工作,常态化推进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监督执法、学校及托幼(育)机构监督和卫生自查、依法执业自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监督指导等工作,2023年全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当年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7269人次,开展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等各类卫生监督检查8294户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98件,罚款金额50.32万元。二是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事前主动公开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主体、程序等,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全程公示执法身份,着统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证件及标识,执法检查结束后,及时向当事人反馈监督意见,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法按程序进行公示。2023年已在市卫健委官网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市级办理的行政处罚信息2条,并对2个一般程序处罚信息严格按要求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信用雅安)上进行了公示,做到了“应示尽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中全面落实全过程记录,认真记录执法人员身份信息、现场检查、询问等情况,规范填写行政执法文书,并妥善管理立卷归档。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均由政策法规科同委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核,并将法制审核表存入执法案卷。三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年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业务培训7期,参训人员300余人次。举办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雅安市、甘孜州支队及两市(州县(区大队负责人、业务骨干约70人参加培训,邀请国家卫健委医疗执法监督专家、重庆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总队何中诚副支队长授课,全面提升我市卫生执法监督能力。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推行依法行政“法治账图”,印发《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治账图模式台账导图汇集》。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在市政府网站和委机关官网公示《行政执法集中公示目录(2023年)》,明确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持续开展监测,识别和评估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及时消除和控制其危害。全市报告流感暴发疫情21起、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38起、其他疫情8起,均按规范处置。2023年全市共报告28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均为未定级事件。28起事件均按要求规范地开展指导调查、处置工作,有效地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二是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制印发雅安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规划(2023-2025年)》。市、县两级建成涵盖传染病防控、紧急医学救援、职业和食物中毒、中医等四个大类32支550人的卫生应急队伍。与20多个部门(单位)建立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110、119、120、122四个报警平台的信息联动机制。与7个市(州)以及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林芝市建立区域重大传染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紧急医学救援协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及演练,2023年5月15日至18日,由雅安市卫生健康委、甘孜州卫生健康委主办,雅安市紧急救援中心、雅安市人民医院承办,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卫生健康委、林芝市卫生健康委、汉源县卫生健康局协办的“2023川藏(雅安)地震自然灾害卫生应急演练”在汉源县开展,并取得圆满成功。三是加大应急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应急演练,9月底在名山区组织市区联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应急演练,演练有效地检验了我市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地震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了我市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协同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加强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报备制度。2023年及时高效办理2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34件政协委员提案等。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达100%。开通政务微博1个、微信公众号1个,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政府承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2023年无因合同协议产生的诉讼纠纷。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由于执法人才队伍结构不完善,熟练掌握法学和医疗卫生专业的复合人才不足,偶尔存在有执法过程的程序瑕疵,行政执法效能有待加强。

(二)普法的及时性有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目前社交网络进入了一个新时代,短视频、物联网大数据改变大众的生活方式,由于目前大部分普法的方式较单一,不能满足大众需求,使得普法的及时性有效性不足。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动落实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做好2024年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二)持续强化卫生健康领域执法。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监督执法,推进依法执业自查、医废在线、医疗机构及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打击非法行医、医疗美容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做好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备案。持续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四)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全民普法工作,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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