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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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14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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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雅安市卫生健康委、雅安市医疗保障局、雅安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雅安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按照省纪委、市纪委关于开展系统治理的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继续巩固“大处方、泛耗材和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系统治理成效,持续纠正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切实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结合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治理工作实际,制定了《雅安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   

三、整治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整治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五、整治内容

继续深化大处方、泛耗材和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系统治理,启动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聚焦高值高频检查(每次每项或每个部位计价大于200元、专科覆盖面广、检查适用病人多的检查项目,如具有代表性的计算机断层扫描(CT)、磁共振成像(MRI)、B型钠尿肽前体(NT-proBNP)、降钙素原(PCT)和血栓弹力图(TEG)检查、各类POCT等等),对违反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进行监管,重点整治超适应证检查、违规重复检查、不合理组合检查等行为。   

(一)大处方、泛耗材整治

主要包括滥用、冒用、虚记、多计等不合理使用耗材行为,过度使用、定向使用、无指征使用抗生素、辅助用药等重点监控药品行为以及带金销售、违规招投标、欺诈骗保等突出问题。

(二)超适应证检查

主要包括无依据扩大检查范围,病情与检查项目不符,未遵从经济、适应原则未优先选择基础性检查,增加医疗检查项目,借用会诊增开医疗检查项目,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病人住院以完成各种医疗检查或夸大检查结果临床意义诱导患者进行其他非必需的高值检查。

(三)违规重复检查

主要包括医务人员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互认重新开单检查或人为缩短复查周期开展相关检查。符合相关规定的复查不属于重复检查。

(四)不合理组合检查

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违反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将应该单独申请的不同检查项目组合申请、组合收费、组合检查或分解项目收费;在本地区制定的检查收费标准之外,套用、打包串换检查项目私自收费。

六、整治阶段

按照安排,本次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31日)。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第三阶段:督查整治阶段(2021年8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第四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相关链接: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雅安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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