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重要抓手之一。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雅安市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雅发改收费〔2016〕32号)(以下简称《补偿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启动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改革(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此次取消药品加成的城市公立医院包括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同时,为了确保公立医院正常运转和人民群众受益,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政策,按照7:2:1的原则进行补偿,建立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运行补偿机制,从而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从根本上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即:7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通过财政投入补偿,10%通过医院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解决。
同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市医改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医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及时召开市委深改领导小组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专题会、市医改领导小组会等相关会议,研究审议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及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补偿办法。同步成立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工作协调小组,确保我市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顺利推进。
二是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雅安市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座谈会。
三是宣传到位。《补偿办法》要求各市级公立医院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滚动循环播放政策解读和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时要求导医、医生、护士、收费等医院工作人员要知晓政策,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科学引导社会预期,消除群众疑虑,增强群众信心。市医改办及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对《补偿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
四是补偿到位。按照省明确补偿比例,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缓解群众“看病贵”改革目标及我市财力等因素,在框架设计上建立了多渠道补偿机制。《补偿办法》明确:“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减少合理收入的补偿,按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70%、政府补助、医院自行消化10%的比例补偿。增加的财政投入纳入预算管理,保障公立医院良性运转和科学发展”。
五是医保报销到位。做到“立足民生,上下衔接”。此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共107个,以此弥补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减少合理收入的70%。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首先衔接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调整项目价格,再适当调整部分手术类、中医治疗类和其它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同时,此次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按医保政策报销。其中,门(急)诊诊查费调增6元由城乡医保全额报销。
六是督导到位。近日,市医改办将组织市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对4家市级公立医院进行现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切实降低群众药品费用负担,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