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安全、舒适的社会生活环境,切实做好2018年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四川省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按照《2018年雅安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雅疾控函〔2018〕159号),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7月16日-8月3日期间,全面组织开展了覆盖8个县(区),涉及宾馆(酒店)、游泳场馆、沐浴场所、理发和美容店、候车室等5类重点场所的夏季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工作。为确保监测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召集检验、卫生相关人员就监测方案、编号、现场质量控制等进行了监测前的统一培训。
此次项目工作全市共监测公共场所50家,采集样品1059件。其中监测住宿场所18家,采集样品653件,用品用具552件,冷却塔冷却水样6件,室内空气质量59件,室外空气质量36件;美容美发场所16家,采集样品236件,用品用具214件,空气质量22件;游泳场所6家,采集游泳池水样24件;沐浴场所8家,采集样品117件,用品用具88件,淋浴水29件;候车室2家,采集样品29件,公用设施设备12件,空气质量5件。截至目前,夏季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工作顺利实施,并圆满完成了现场样品采集工作,全部样品已经质管科受理编号送至实验室检测中,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将及时汇总录入网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