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卫生健康与人才服务中心
一、职能简介
(一)参与实施卫生计生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人才专业评价和人才项目实施、重点科研基地建设。
(二)承担本市执业医师、护士以及各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考务工作。
(三)承担全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和卫生职业技能鉴定等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全市卫生人才培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和进修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市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管理、培训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避孕药具计划编制、下达分配、药具调拨、仓储管理、质量管理及不良反应监测等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协助艾滋病防治相关工作。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九)完成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深化合作,提升团队素质。加强与省、成都卫生人才服务中心,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的沟通交流,强化队伍建设。在人才培训培养、考试考务管理、卫生职称评价评审等方面深入合作,构筑共建共享、务实共赢的长效合作机制。
(二)优化服务,圆满完成考试工作。夯实考试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考试服务流程,从严从实考务管理;圆满完成雅安考点6000+人次审核、9000+人次考试工作,辐射攀枝花、甘孜、凉山,保持全省优秀考点第一方阵。
(三)弥补短板,提升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多
(四)全域覆盖,完善基本公卫药具服务。实施以药具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基础,自助发放机和扫二维码人工发放点为依托的“互联网+药具发放”新模式,全域全时段服务群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卫生健康与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73万元,上年结转34.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均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5万元。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110.52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9.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年结转减少61.2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10.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4.79万元,占31.4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73万元,占68.5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1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3万元,占68.52%;项目支出34.79万元,占31.4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0.5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1.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年结转减少61.2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73万元、上年结转34.7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7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14万元,主要原因是晋升调资等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7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9万元,占10.29%;卫生健康支出61.10万元,占80.68%;住房保障支出6.85万元,占9.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7.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61.1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机构运行支出55.6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42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6.8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72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26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9916万元,津贴补贴1.5432万元,绩效工资20.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8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2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355万元,住房公积金6.8478万元,奖励金(独生子女费)0.006万元。
公用经费6.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0.3万元,培训费1.03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工会经费0.9733万元,福利费0.80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4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150%。主要原因是防疫常态化下业务工作恢复,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卫生人才评价、对口支援及药具服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尽量减少公车使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卫生人才评价、对口支援及药具服务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1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为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指事业单位离退。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99(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项):指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10.住房保障(类)02(款)住房改革支出01(项):指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