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卫生健康局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工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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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18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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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天全县基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救治等相关工作,1月11日,天全县卫生健康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疾控中心四楼会议室联合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培训。培训会以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天全县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天全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天全县卫监执法大队、天全县疾控中心、天全县人民医院及县域内个体诊所、药店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全县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及所辖村卫生室在分会场参会。培训会针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了新冠肺炎诊断、诊疗、防控、病学调查、检测、消毒消杀、信息上报等内容的师资培训。

会议要求,一是各乡镇卫生院要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对临床症状流行病学史可疑人员实行闭环管理。二是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不得收治发热、咳嗽、咳痰、气短等症状患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三是规范信息报送,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如有上述症状患者到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就诊,就诊机构应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并做好登记,1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报告。同时,规范患者转运,乡镇卫生院接到就诊机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将患者就近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或发热哨点的医疗卫生机构。

天全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炜强调,农村由于个体防护意识相对薄弱和医疗资源相对落后,因此县、乡、村三级疫情防控中,农村基层防控一定要结合实际,守住底线。各级各类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尤其是发热哨点、诊室要发挥好哨点作用,及时吹哨。确保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疫情发现、信息报告、疫点管理、人员转运、核酸采样、环境消毒等工作流程,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响应,最短时间控制疫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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