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推动我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2018年汉源县按照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市率先探索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试点,取得医疗服务能力和医务人员、群众满意度“三个显著提升”改革成效。公立医院收入分配逐步科学化和规范化,促进医务人员积极性明显提升;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2018年分别通过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评审,建成省、市级重点专科4个和6个,医养中心建成投用、介入诊疗技术引入开展等,助力全县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县发生医疗纠纷、扰乱医疗秩序事件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28.57%和33.33%,医患关系更加和谐,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落实“两个允许”,破解将“医院等同于一般事业单位”的瓶颈机制
围绕现行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按照一般事业单位统一规定执行,未能体现人才培养周期长、劳动强度大、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瓶颈,着力破解将“医院等同于一般事业单位”机制,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和中西医并重,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县财政部门根据县域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等,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县内2家县级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完善绩效工资制度,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二、探索院长年薪制,破解将“院长收入与医务性收入挂钩”的趋利机制
汉源县政府办印发《汉源县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实施方案(试行)》《汉源县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市率先实施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改革试点。汉源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级公立医院院长绩效年薪考核领导小组,合理设立院长年薪基金,明确医院院长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由县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后,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打破院长收入与医院医务性收入挂钩的传统机制;明确院长年薪由年薪基金支付,年薪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由县级公立医院按本单位上一年度总业务收入的3‰计提交年薪基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齐;合理核定院长年薪额度,院长年薪总额标准定为二级甲等医院院长年薪30万元/年,评定为三级乙等医院后增至35万元/年。同步强化绩效考核力度,从服务评价、办医方向、平安医院、医院管理、持续发展、遵纪守法等六个方面下达38项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指标,确保院长回归到代表政府管理医院的角色上来。下一步将探索实施副院长和临床重点科室负责人目标年薪。
三、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破解传统“大锅饭”的分配机制
着力破解“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无差别”的医院“以资论薪”传统“大锅饭”分配机制,结合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职责要求,通过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经县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分别印发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绩效工资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要素的价值,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同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下一步将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推动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