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名山区游泳场所经营者管理水平和守法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管,改善游泳场所卫生状况,7月10日,名山区卫监大队会同区疾控中心对全区游泳场所开展了“双随机”监督检查和水质采样检测工作。
执法人员现场对游泳池强制性淋浴和浸脚消毒池等设施设置、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消毒产品索证索票、池水消毒和水质自检登记台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区疾控中心检验人员对泳池内水质浑浊度、游离余氯、浸脚池水游离余氯、PH值、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含量等卫生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对于检查发现水质公示不规范、泳池水自检记录不完整等问题的游泳场所,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指导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下一步,区卫监大队将继续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游泳池进行水质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向公众公示,以保障全区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游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