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8-22 15:22
浏览:
打印
序号被处罚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决定
3荥经县安靖乡石堰村卫生室水银体温计未经消毒重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条第一款警告,同时责令立即整改
无障碍浏览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2021 wjw.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9016129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95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34
主办: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 联系电话:0835-222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