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规范运作健全绩效考核有效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便民利民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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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4-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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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顺利实施,我市以建立大病保险协调监管机制、健全绩效考核机制、风险共担机制等工作运行机制为着力点,强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规范运作,有效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便民利民惠民。一是建立大病保险协调监管机制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雅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市医改办牵头组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长、城乡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联合监察组,负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协调服务和督促指导工作,同步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切实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控制在基金的筹资、管理、支付和监督的各个环节,实现阳光运行。二是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雅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近期,市医改办副主任、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冯勤率领联合监察组,分别赴荥经县、太平财产保险公司对试运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核。考核重点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信息系统建设、服务能力建设、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政策宣传等承办机构履约工作情况,并组织开展患者对大病保险经办服务的满意度测评。通过现场考核的结果表明,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总体运行呈现平衡有序高效,大病保险承办机构积极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时效,实行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确保理赔便捷利民,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三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彰显惠民成效。2014年底全市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照每人20元筹资标准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约2560余万元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一年来我市共有4894人次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金额为1607.36万元,且不设最高赔付封顶线,托底保障功能成效显著,相较于大病保险实施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受益人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1.43个百分点和15.5个百分点,有效缓解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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