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顺利实施,我市以建立大病保险协调监管机制、健全绩效考核机制、风险共担机制等工作运行机制为着力点,强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规范运作,有效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便民利民惠民。一是建立大病保险协调监管机制。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雅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市医改办牵头组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长、城乡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联合监察组,负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协调服务和督促指导工作,同步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切实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控制在基金的筹资、管理、支付和监督的各个环节,实现阳光运行。二是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雅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近期,市医改办副主任、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冯勤率领联合监察组,分别赴荥经县、太平财产保险公司对试运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核。考核重点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信息系统建设、服务能力建设、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政策宣传等承办机构履约工作情况,并组织开展患者对大病保险经办服务的满意度测评。通过现场考核的结果表明,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总体运行呈现平衡有序高效,大病保险承办机构积极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时效,实行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确保理赔便捷利民,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三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彰显惠民成效。2014年底全市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照每人20元筹资标准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约2560余万元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一年来我市共有4894人次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金额为1607.36万元,且不设最高赔付封顶线,托底保障功能成效显著,相较于大病保险实施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受益人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1.43个百分点和15.5个百分点,有效缓解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