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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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1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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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处罚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时间
1骆某某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9000元2026/2/10
2芦山县人民医院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6000元202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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