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23日,受省爱卫办委托,市爱卫办组织病媒生物防制考核组对芦山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考核。
专家组通过查阅资料、深入芦山县城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汽车站、机关单位、居民住宅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及公厕、垃圾收集站点等多处点位进行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芦山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检查。
9月23日,芦山县召开病媒生物防制单项考核通报会,根据检查情况,专家组认为:芦山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扎实,成效明显,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基本达到了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全爱卫发〔1997〕5号)要求,同意芦山县通过病媒生物防制单项考核。同时指出,芦山县创卫工作中仍存在档案资料不健全、城区部分点位环境较差、垃圾清运不及时、餐饮行业管理不到位、群众发动不够等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县政协主席、宣传部部长马毅强对专家组一行的指导和关心表示了感谢,要求各单位:一是要严格按照标准,以本次验收为新起点,抓好创卫各项工作;二是要继续加强领导,落实相关责任,不断强化管理;三是要统筹兼顾,对照问题逐一整改落实,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四是要严格督查,保障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