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以来,按照省、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市卫健委将监督内容具体化,监督渠道立体化,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场所进行了检查,严肃处理主体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机构。截至目前,全市共21家机构因未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被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改或立案查处。
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市卫健委将进一步擦亮“监督镜”,挥好“问责剑”,开展常态化监督执法,重点检查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的落实情况、发热门诊(诊室)或发热哨点设置和管理、缓冲病房设置与使用、医务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核酸检测以及公共场所是否落实戴口罩、测温、亮码和扫码通行等情况,并对未落实到位的单位,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守好疫情防控底线。
被处罚医疗机构名单
单位名称 | 违法违规行为 | 处理措施 |
雅安德仁医院 | 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 处以警告并罚款30000元 |
雨城区臻元堂中医诊所 | 未按要求进行预检分诊、擅自接诊新冠相关症状患者 | 处以警告并责令停业整顿 |
名山区雅安政川口腔诊所 |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 罚款200元 |
名山区蒙顶山镇槐溪村卫生室 | 擅自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 | 责令停业整顿3天 |
天全县始阳镇兴中村第三村卫生室 | 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 责令停业整顿7天 |
天全县新场镇新场村第一村卫生室 | 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袋 | 处以警告并罚款3500元 |
天全县高朝宣中医诊所 | 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收治发热患者 | 责令停业整顿15天 |
汉源县朱良中西医诊所 | 擅自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 | 处以警告并责令停业整顿5天 |
汉源县富泉社区富泉路卫生服务站 | 未严格落实一患一室、一米线制度以及消毒制度等违反 | 进行立案查处 |
宝兴县李智军诊所 | 擅自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 | 责令停业整顿10天 |
宝兴县高光荣诊所 | 擅自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 | 责令停业整顿10天 |
宝兴县刘正春 中医诊所 | 擅自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 | 责令停业整顿10天 |
宝兴县刘正春中医诊所 | 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袋 | 处以警告并罚款1000元 |
宝兴县唐璐铭诊所 | 擅自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 | 责令停业整顿10天 |
宝兴县唐开明诊所 | 擅自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 | 责令停业整顿10天 |
宝兴县佳美口腔诊所 | 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 责令停业整顿10天 |
宝兴县徐向忠诊所 | 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 责令停业整顿10天 |
宝兴县岳廷贵诊所 | 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 责令停业整顿10天 |
宝兴县杨蓉口腔诊所 | 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 责令停业整顿10天 |
石棉县张启洪诊所 | 就诊输液患者无核酸检测报告 | 责令停业整顿3天 |
石棉县回隆镇叶坪村卫生室 | 擅自接诊新冠相关症状患者 | 责令停业整顿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