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职能简介
1.承担全市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2.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工作。
4.负责食源性、环境性、职业性、放射性等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
5.负责疾病病原生物检测与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工作。
6.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7.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工作。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疾控队伍建设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组织开展多样化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融入疾控体系改革。
(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
一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和分析研判;二是持续做好精准疫情防控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四是做好核酸检测应对工作;五是强化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追踪管理及应急处置;六是做好常态化防控消毒防护工作。
(三)强化传染病监测预警,规范处置传染病疫情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体系,加强建设流感监测网,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方案开展流感、手足口病、狂犬病、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乙脑、流脑、麻疹、AFP、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等监测工作;二是实施分类管理,重点急性传染病防控体系完整率达100%。
(四)提升信息工作质量,强化信息化建设
一是规范传染病信息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二是突出传染病网络直报与监测质量评估;三是强化信息化建设与舆情监测。
(五)加强疫苗管理,做好免疫规划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
(六)强化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1.强力推进性病艾滋病综合防治。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高危干预工作,做好监测检测工作,做好病人管理工作,做好性病防治工作。
2.结核病防治。协助卫健部门编制雅安市结核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健康宣传工作,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加强免费抗结核药品的管理,加强对结核病定点医院实验室质量控制的监督和规范化建设的指导。
3.血吸虫病防治。协助卫健部门编制雅安市血吸虫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完成2021年血吸虫病风险监测工作。
4.包虫病防治。持续加强人群查治工作,规范患者治疗与管理,加强犬
5.麻风病防治。认真实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麻风病监测项目,加强麻风病症状、高危人群、现症病人、疫点监测,加强全市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6.其它重点地方病。协助卫健部门编制雅安市重点地方病防治“十四五”规划。持续开展碘缺乏病、地氟病、大骨节病、克山病、土源性线虫病、肺吸虫病的监测工作,
(七)规范开展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工作
一是开展辖区相关传染病疫点、疫区消杀灭工作;二是加强消毒监测;三是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
(八)稳步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
按要求编制雅安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一是推进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二是夯实监测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慢性病自我防控意识;四是实施重点慢病健康管理和干预;五是开展好基层呼吸系统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工作。
(九)持续加强卫生监测,做好项目工作
一是继续扎实开展各项卫生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二是按2021年省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类食品相关卫生指标的检测;三是以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与干预为重点,开展辖区重点学校常见病防治督导。
(十)扎实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职业病报告及管理,加强职业病网报数据分析利用;二是继续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和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等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三是完成雅安市放射性本底调查第二阶段项目工作;四是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五是规范开展资质批准范围内放射卫生防护检测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六是协助编制雅安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十一)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入推进健康雅安专项行动,健全全市健康教育“一网络三机制”,大力开展健康促进县建设、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控烟宣传和人群干预、健康巡讲、公益广告播放、健康科普知识普及、常态化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健康教育技能提升等13项重点工作,持续开展贫困人口健康教育,力争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达标。
(十二)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强质量管理
一是做好检验人员的技术储备,提高本单位的技术能力;二是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生物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实验室安全。
(十三)不断提升卫生应急工作能力
一是继续推进各疾控中心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三是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四是加强全市疾控系统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五是全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疾控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市疾控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1753.1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4.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年结转项目资金较2020年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疾控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753.1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00.77万元,占28.5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0.74万元,占69.06%;其他收入41.66万元,占2.3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疾控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75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82万元,占61.31%;项目支出678.35万元,占38.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疾控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711.5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6.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年结转项目资金较2020年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0.74万元、上年结转500.7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5.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疾控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10.7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56.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较2020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79万元,占9.15%;卫生健康支出1005.09万元,占83.01%;住房保障支出94.86万元,占7.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6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925.36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等。
5.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75.1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单位职工医疗费。
6.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4.6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7.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94.8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疾控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4.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7.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87.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业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疾控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一是中心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二是因新冠肺炎疫情,现场指导、交流情况减少。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有关部门来中心指导调研,有关部门、单位来中心交流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4辆,越野车2辆,大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9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疾病预防与控制业务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疾控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疾控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市疾控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疾控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9.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疾控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单位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