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责任体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以及问责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指导下属各单位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科学制订技防建设规划,完善监控系统等硬件装备,实现重点部位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隐患治理。加大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及重点部位抽查暗访力度。节假日期间,委领导带队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并挂牌督办。同时,加强对涉及核、生、化、爆的高危场所以及建筑工地、氧气站、放射场所、地下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四、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排专门科室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开展2次专门培训,不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