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公示(雅安河北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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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12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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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处罚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时间
1雅安河北医院未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开展新冠核酸检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
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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