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多举措探索推进乡(镇)卫生院薪酬激励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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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15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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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雅安市宝兴县多举措探索推进全县乡(镇)卫生院薪酬激励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力促基层医疗机构有活力、医务人员添动力、服务能力得提升,截至2024年9月,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达48.06%,较2023年同期提高0.53个百分点。

一、加强考核体系建设,考核办法更趋完善

一是建立完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机制。县卫生健康局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建立“卫生健康局-乡(镇)卫生院-职工”三级考核体系,及时制定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及年度考核方案,明确考核任务,细化考核指标,合理确定综合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指标。定期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与基础绩效工资的40%及财政补助资金挂钩,使绩效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二是实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层级化”。在确保医务人员队伍稳定,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前提下,各乡(镇)卫生院制定院内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与工作量、职称等挂钩,打破传统的单纯根据职工职称制定薪酬标准的原则,注重突出职工的个人能力及岗位贡献。在考核过程中,注重规范考核流程,公开考核结果,保证绩效考核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是充分发挥基础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2023年起从各乡(镇)卫生院40%基础绩效工资总量中提取15%作为乡(镇)卫生院及院长绩效考核奖励金,根据考核结果拉开各乡(镇)卫生院基础绩效工资差距(其中,考核第一名拨付30%、第二名拨付25%、第三名拨付20%、第四名拨付15%、第五名和第六名拨付5%、最后一名不拨付)和院长基础绩效工资差距(共分为7个等次,每个等次相差1000元,最高与最低相差6000元),以此激励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开展各项业务工作;85%作为基础绩效下拨到各乡(镇)卫生院,由各乡(镇)卫生院根据自己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再次进行考核分配。

二、加强激励机制建设,服务基层更添动力

一是引导医务人员服务基层。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到村卫生室坐诊1个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岗位(职称);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下沉村卫生室坐诊期间的医疗收入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分配。二是给予学历学位教育补助。各乡(镇)卫生院提取业务收入1%作为继续医学教育资金,主要用于在职干部学历学位教育学费补助及进修学习人员的补助;鼓励乡(镇)卫生院在职医师考取执业资格,对取得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00元和2500元的奖励,取得护师、药师、技师等其他卫生执业资格的人员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三是实行签约服务激励政策。认真落实《雅安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家庭医生完成十类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基础服务包内容并经县卫生健康局考核合格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按照20元/人/年支付给家庭医生(团队)。原则上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员的薪酬分配。四是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相结合。将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坚持考用结合,将绩效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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