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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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7-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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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雅安市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雅办发〔2017〕2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全省率先建立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机制,此举是我市在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继创新构建医学生定向培养新模式后,探索建立的又一重要新机制。我市为何要出台《指导意见》?如何通过实施《指导意见》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市医改办、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李志强日前就《指导意见》作了解读。

【《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

李志强:针对我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面临招人难、成长难和留人难的“三难”困境,为在全市加快建立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卫生计生人才队伍,以问题为导向,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卫生计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4〕47号)等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破解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瓶颈,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确保引得进人才、留得住人才,制定出台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李志强:《指导意见》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建立激励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呈现了引人政策力度大、留人政策力度强和组织保障更高效、经费保障更有力的四大亮点。

一、【《指导意见》在建立激励机制方面的新举措】

李志强:通过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措施、引进基层人才政策措施、加大空岗补员力度、留住人才政策措施四举措建立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激励机制。

(一)出台引进高层次人才新举措,加大引进卫生计生人才力度。

李志强:一是对符合条件引进的第一类及参照第一类第3类款管理、第二类及参照第二类第2、4类款管理、第三类第1-5类款及参照第三类第5类款管理、第三类第6类款及参照第三类第6类款管理、第四类及参照第四类第1类款管理、第五类的卫生计生人才将分别发放136万元、68万元、48万元、38万元、17.2万元、6.6万元的人才津贴和安家补助。

二是“对荣获国内外特殊荣誉称号的卫生计生人才给予特殊资助和奖励”。

(二)出台引进基层人才政策措施,夯实基层网底建设。

李志强:以改革基层卫生计生人才管理体制为抓手,推进以下二项新举措。

一是各县(区)结合实际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乡聘村用”管理使用模式。

二是积极探索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对新进卫生计生人员,实行县级统一招聘、统筹安排,定期考核轮换。

(三)落实四举措,加大空岗补员力度。

李志强:通过落实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扩大公开招聘自主权、扩大岗位管理自主权、建立引进人才特设岗位制度四举措     加大空岗补员力度。

一是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特殊岗位专业人才,可在核定编制总量内办理入编手续,不受用编计划限制。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

二是扩大公开招聘自主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雅安市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扩大岗位管理自主权。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可动态调整岗位设置方案,按照规定自主开展内部人员竞聘上岗等。

四是建立引进人才特设岗位制度。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设置专业技术特设岗位。

(四)出台九举措留住人才,强化留人政策机制建设。

李志强:一是根据国家政策,建立适应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二是通过实行服务基层奖励积分制、落实国家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倾斜等政策,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服务基层。

三是扩大职称评审自主权。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时,可对相应的科学技术人员进行政策倾斜。

四是对在雅工作的高层次卫生计生人才,未享受过雅安市引进人才政策,实行评审准入制,入选者经批准后享受相关政策。

五是探索建立医学重点学科(专科)能力建设的补偿、激励机制。

六是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按政策规定,由相关单位协助办理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入学、入户等事宜,并做好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是对第一、二、三类人才及参照第一、二、三类管理的人才,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的,由用人单位自引进之日起免费提供不小于120平方米的周转住房,期限不超过3年。

八是高层次卫生计生人才可按国家规定延迟退休。

九是对入选者实行动态管理。

二、落实要素保障,在强化保障方面更高效、有力

李志强:一是强化组织保障。通过各县(区)建立卫生计生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市级有关部门建立一把手抓人才第一资源制度,把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纳入部门领导班子工作目标,定期进行考核等有力措施强化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分别设立市、县(区)卫生计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市、县级医疗机构每年将业务收入的1%用作卫生计生队伍建设经费。



附件:雅安市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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