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川备案的国家级和省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提高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可及性和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完善申报制度
经批准的国家级和省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拟在我市开展远程培训须在7月15日前向市继教办备案,备案通过后方能认定学分,备案材料不全的,限期补全,逾期不补全视为未备案,在我市开展远程继教项目将不予认定学分。机构申报远程继教项目需按《雅安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学分授予参照《雅安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认定学时并授予学分。
二、规范教学内容
持续更新教学资源库,以应用与创新相结合原则,不断丰富素材库、试题库、课件库和辅导资料等。提供结构清晰、体系完整、内容科学的教学资源,以满足学员的学习和发展需要。
三、加强质量管理
机构负责内部质控管理,对学员培训质量采取在线试题等
雅安市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