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开展“大处方、滥检查、泛耗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1-12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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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健局、市直医疗机构、雅职院附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委机关各科室:

按照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委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重点聚焦“大处方、滥检查、泛耗材”问题,制定了雅安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大处方、滥检查、泛耗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共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开展“大处方、滥检查、泛耗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中共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19年9月25日


附件

中共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开展“大处方、滥检查、泛耗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委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重点聚焦“大处方、滥检查、泛耗材”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存在问题

我市部分医疗机构发现部分医务人员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验检查、不合理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等现象发生,导致就医患者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增加患者的就医负担。

“大处方”表现为:无适应症用药、超剂量用药、超疗程开药、用药与诊断不符、无指征联合用药、药品应用与说明书不符、未优先选用基药、同类药品同时开具等。

“滥检查”表现为:未严格按照病情开具检查、大包围开检查、超声放射检查重复、反复检查、检查项目未细分等。

“泛耗材”表现为:手术指征把握不严(介入诊疗)、无指征使用手术材料(止血材料、防粘材料等)、过度使用(螺钉、缝线、膜等)、引导患方选用进口昂贵耗材未优先选用国产耗材等。

二、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如天”的理念,通过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医疗“三监管”抓取涉及“大处方、滥检查、泛耗材”问题线索下降80%以上,投诉举报量下降50%以上,患者满意度持续好转。继续开展“视病人为亲人”亲情服务行动,全面改善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验检查、合理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增强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幸福感。

三、整治时间安排

2019年9-11月开展为期三个月专项整治工作,分四阶段推进。

(一)自查整改(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30日)。各医疗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整治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整治任务,明确整改台账。同时各县(区)卫健局要全面开展问题线索收集。

(二)督促整改(2019年10月1日—2019年10月31日)。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根据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三)重典治乱(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30日)。市、县(区)卫健局畅通各级举报投诉渠道,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组织市级临床专家和执法监督人员联合开展专项督查,对问题线索和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医务人员从重叠加处理,并作为整治反面典型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

(四)巩固提升(2019年12月1日—)。各县(区)、各医疗机构认真总结整治成效,建立合理用药、合理检验检查、合理使用高值医用耗材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取得成效。

四、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医疗“三监管”。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验检查、不合理使用高值医用耗材”为重点,通过医疗“三监管”平合抓取异常数据,组织专家进行点评研判和指标监测等方式,依据《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责任,重拳整治过度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

时间安排:2019年11月,并长期坚持

责任科室:综合监管科、市直医疗机构、各县(区)卫健局

(二)建立健全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合理用药管理,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健全完善处方医嘱和检查检验单动态监测、分析点评、公示通报、约谈整改四项制度,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达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控制指标要求。规范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临床应用,加强临床应用干预,推行个体化用药,降低药物损害。定期抽取1%以上门急诊处方和1%以上病房(区)医嘱单进行点评,且每月点评处方不少于100张,每月点评出院病历不少于30份。把点评工作推广到医用耗材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由临床、药学、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对耗材进行分级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医用耗材。

时间安排:2019年11月,并长期坚持

责任科室:医政科、市直医疗机构、各县(区)卫健局

(三)持续加强医疗机构收费检查和行风督查。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医疗服务领域价格行为的监管;配合医疗保障局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认真按照全市卫生健康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严厉打击“术中加价”、分解收费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加强对“三合理”规范落实情况督查考核,减少重复检查,减轻病人负担。立足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基本要求,严格检查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收取回扣,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

时间安排:2019年11月,并长期坚持

责任科室:医政科、规财科、综合监管科、内审监管科,市直医疗机构、各县(区)卫健局

(四)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值息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医疗机构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将行政权力运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医疗事故、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药易招标采购、医师定期考核、违反“九不准”行为等信息纳入信用管理,向社会公示公布;对行政机关认定、司法机关判定。仲裁机关裁定后,发生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案件的机构和个人,实行禁入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医德医风评议平台,在服务留口设置医德医风满意度评价器,接受患者实时评价,结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评价。

时同安排:2019年11月,并长期坚持

责任科室:医政科、综合监管科、各县(区)卫健局

(五)开展“以案促改“行风专项整治行动,用3个月时间,分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检查评估、总结交流四个阶段在市直医疗系统推进,深挖损害行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根源,寓防于治,以案促改,标本兼治。

时间安排:2019年11月

责任单位:医政科、市直医疗机构、各县(区)卫健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各单位、各科室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到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人民群众谋幸福,解决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就是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要切实担负起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负责,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负责人员,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落实整治责任。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科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分解落实工作任务,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明确完成时间和相关责任人,强力推进,确保整治措施逐条逐项得到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按期完成;相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主动履职、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扎实有效推进整治工作;配合其他牵头单位的科室,要主动对接、主动认领、主动落实整治措施、主动反馈整治情况。

(三)注重整治效果。坚持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整治工作的标准,责任科室把整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仅要关注工作做没做、还要关注做得好不好、问题解没解决、群众认不认可,要及时收集群众意见,防止形成新的空头承诺。

(四)及时反馈情况。各责任科室、市直医疗机构明确一名同志作为整改工作联系人,及时收集整治工作解决的突出问题、发现典型案例等相关情况资料;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9月30日前反馈阶段性进展情况,11月20日前提交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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