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卫生健康局以乡镇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为契机,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能力提升为重点,努力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按照“机构不减、服务不变;立足现实、稳妥推进;着眼长远、优化布局”的原则,充分考虑涉改乡镇的地理条件、医疗资源、服务人口状况,结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等,长远谋划、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布局基层医疗机构,将原20个基层医疗机构调整后设置为13个。其中,中心卫生院5个调整为2个,乡镇卫生院14个调整为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不变。重点保障服务人口多,群众就医需求大的乡镇卫生院,保留已撤并的乡镇卫生院作为建制镇卫生院的分院形式存在,在科室设置、服务功能、职责任务、人员及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实现相对错位发展。调整后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承担当地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就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