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常见问题问答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8-09 17:21
浏览:
打印

1.什么是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也就是办理健康证后才能上岗工作。所以办理健康证是法律法规的规定,目的是预防传染病传播,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2.哪些从业人员需要进行预防性体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的通知》(川卫规〔2023〕2号)文件规定,包括这九大类人员:(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2)直接从事挤奶工作或生鲜乳收购和乳制品生产的人员;

(3)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与餐(饮)具直接接触的操作人员;

(4)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

(5)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6)直接从事饮用水生产供应、卫生管理、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

(7)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

(8)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

(9)其他依法需要进行预防性体检的人员。

3.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项目有哪些?

前述第1-4类从业人员必筛疾病包括: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第5-6类从业人员必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第7类从业人员必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戊)、活动性肺结核以及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鳞屑、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第8类从业人员必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手癣、指甲癣等疾病。同时特别明确,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的体检项目。

4.哪里可以进行预防性体检?该如何申请办理?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的通知》(川卫规〔2023〕2号)要求,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遴选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机构。大家可通过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查询体检机构名单。

办证流程

1. 用人单位或个体从业人员查询所在地区体检机构名单(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微信公众号、网站查询)

2.就近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区域体检机构

3.根据体检机构预约方式(线上、线下)提出预约申请并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用人单位提交本单位需预防性体检从业人员名单并提供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食品摊贩经营者可提供经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备案证明材料;农村散养奶牛从事挤奶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提供给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4.医疗机构审核预约申请资料

5.审核通过后确定预约时间

6.按预约体检时间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体检

7.7个工作日内出体检结果

5.美团等外卖送餐人员需要办理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合格证吗?

答:不需要。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监总局令第31号)第十九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的规定,美团等外卖送餐人员不属于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不属于需要办理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合格证的群体。

6.售卖预包装食品的工作人员,需要进行预防性体检吗?

答:不需要。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经营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6〕593号),预包装食品不属于直接入口的食品,从事预包装食品售卖的人员不需要进行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

7.如果是非法定需预防性体检的人员,但用人单位要求从业人员提供预防性体检合格证,该怎么办?

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合格证的办理针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需体检人员。若用人单位要求非法定体检人员开展健康体检,可以参照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但不纳入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保障范围,也不出具统一的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合格证。

8.体检机构应从哪些方面把好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入口关?

体检机构应严格按照要求为8类法定人员提供预防性体检服务,不得擅自扩大体检范围,不得增加预约申请资料。体检机构要对体检人员进行“三查”(即核查体检表姓名与身份证姓名是否一致;身份证与体检者是否一致;体检表照片与体检者是否一致),认真询问从业人员的病史和职业史,规范开展检查。

9.怀孕的妇女不能做胸片,但其它检查项目均合格,能缺项发体检合格证吗?

不能缺项发放体检合格证。胸片检查应坚持知情告知原则,怀孕妇女不能开展胸片检查,应改做结核病菌素皮肤试验。从业人员需要根据从业类别,按照标准完成所有检查项目且检查项目均合格,医疗机构方能出具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合格证。

10.从业人员的预防性体检合格证明可以在多个用人单位使用吗?

答:可以。有效期内,同一从业类别全省通用。

11.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合格证遗失了,能补办吗?

答:能。带上身份证原件,到原办理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合格证的机构申请补办。

12.在外省取得的有效期内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合格证,在四川省从事相关工作的,还需要重新办证吗?

已在外省取得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不需要重新办理,到期后继续在省内从事相关行业的,按照我省要求申请办理。

13.从业人员提供其他医疗机构相关检查结果,体检机构能否直接据此发放体检合格证?

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涉及公共卫生安全,应该严格把关。由各体检机构主检医师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如果能够确定相关检查报告为从业人员本人的近期真实检查结果,可以采信。

无障碍浏览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2021 wjw.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9016129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95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34
主办: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 联系电话:0835-222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