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度年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办人事便函〔2023〕1号)要求,现将雅安考点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在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医学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8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中实行卫生管理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7〕8号)执行。
(二)报名参加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
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初级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初级士资格考试。
初级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
中级: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三、报名管理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考生于2023年1月10日-15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21wecan.com),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打印本人《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
2.登录“考生管理平台”,选择“上传基本照片”,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系统提示操作,上传经过处理后的报名照片。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非军人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特别提示:基本照片将用于考试及证书制作,经系统核验通过后将无法修改和更换。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本人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雅安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62号二楼)进行现场考试资格审查、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17日,逾
(三)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须提交下列材料(所有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1份(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含全日制及后续成教学历)原件及复印件、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4.现有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作证明(见附件)原件1份,如实填写,须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网上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仔细核对《2023年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网上报名的报考信息修改后须重新打印考试报名表以确保与现场确认时的《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内容完全一致,同时,考生必须在考试申报表及报名信息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四)网上缴费。
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待考区审核通过后,须在2023年2月17日-28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原省卫生厅《关于明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省和市(州)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09〕19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五)准考证打印。
4月6日-2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21wecan.com)打印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准考证。
四、卫生人才评价考试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一)卫生人才评价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考试专业 |
13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士) |
15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师) |
152 | 卫生管理(初级师) |
17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级) |
172 |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 |
173 | 医院管理(中级) |
(二)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22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五、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相关事宜请关注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及“健康雅安官微”、“雅安卫生人才”微信公众号具体通知。
六、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将该信息通知到本辖区、本单位内每一位考生。
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835-2238945。
附件: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证明
雅安市卫生健康与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