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和受赠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财务发〔2015〕7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我委草拟了《雅安市卫生健康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13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围绕《雅安市卫生健康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提出相关修改的意见建议,并应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文本格式不限。
三、参与方式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40227085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雅安市卫生健康单位捐赠管理办法意见建议。
(二)写信邮寄至雅安市卫生健康委规划财务科: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雅安市卫生健康委5A420办公室)。来信请注明雅安市卫生健康单位捐赠管理办法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市卫生健康委 任阳0835-2825698。电子邮件、信件等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诚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雅安市卫生健康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