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计划,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修订了《雅安市卫生健康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雅卫健发〔2021〕34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雅安市卫生健康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修订版)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30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围绕《雅安市卫生健康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修订版)内容,提出相关修改的意见建议,并应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文本格式不限。
三、参与方式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40227085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雅安市卫生健康单位捐赠管理办法意见建议。
(二)写信邮寄至雅安市卫生健康委规划财务科: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行政中心行政中心雅安市卫生健康委5420。来信请注明雅安市卫生健康单位捐赠管理办法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市卫生健康委 任阳0835-2825698。电子邮件、信件等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诚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1. 关于2022年修订情况的说明
2. 《雅安市卫生健康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修订版)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