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医疗卫生机构:
为确保2016年全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
(一)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已获得助理医师资格证并执业满5年,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新师承人员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提交资料。
(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226号),我市将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也可以报考)医师资格学历要求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自愿申请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时间。
2016年4月5日-4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小北街59号(原市卫生局六楼会议室)。
(三)相关要求。
1.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应是已在网上报名成功,并打印了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的参考人员,考点将根据通知单打印考生报名表并核验考试信息。需注意,雅安口腔、公卫及军队考生在报名时,请将考点报为雅安,现场审核通过后由考点统一更换考点至成都。若考生将考点报为成都,我考点将无法进行资料审核。
2.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应提交相关材料一式两份(详见附件),并按顺序装订整齐,复印件要清楚、明晰、完整。
3.考生本人必须到报名审核现场,并对提供的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报名现场确认结束后至考试结束制证,相关信息不得予以修改。未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网上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三、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价格〔2013〕480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执行。
(一)技能考试:
临床、公卫、中医240元/人,口腔280元/人。
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需现场缴纳技能考试费用
(二)综合笔试:
执业医师24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130元/人。
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请于8月1日-8月5日到雅安市医学会办公室缴纳综合笔试费用,并核发准考证。
四、工作要求
(一)2016年将严格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医师考试中心的要求进行现场审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的考生将视为自动弃考。
(二)各县(区)卫计局、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将该信息通知到辖区内每一位考生,如发生因通知不到位而引发的考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审核的,由各县(区)卫计局和各单位负责解释处理。
五、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2016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时间见技能考试准考证)
(二)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今年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仍然由考生自行打印保管,考生网上报名后要记住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网报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打印准考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会在2016年6月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通知准考证打印时间。
联系人:雅安市医学会 联系电话:0835-2223077。
附件:1.考生现场审核所需材料清单及要求
2.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3.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4.雅安考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5.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6.医学专业应届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雅安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
附件1
考生现场审核所需材料清单及要求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3.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有效期至4月30号以备省上复审);军队考生无法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请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毕业专业、毕业证号及该专业是由什么部门审批通过);
5.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卫生院出具的该考生2015年8月31日前进入该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证明”。此证明不能用试用期考核证明代替,必须是考生所在的乡镇卫生院专门开具的工作证明。
6.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需提供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7.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执业地点导致执业证上注册时间不够年限的(大专学历需2年,中专学历需5年),需提供首次注册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由注册执业证书的市或县级卫生局政务中心窗口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首次注册时间证明);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9.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10.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11.新师承人员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提交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工作单位鲜章。已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助理医师资格证的考生与其他考生报名要求一致。
以上资料均一式两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按以上顺序排序,提交的复印(打印)件,一律使用A4纸,内容要完整、清楚。
附件2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报考类别 | |||||||||||
试用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月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老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合格 ()不合格()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日 | ||||||||||
注: | 1. 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
附件3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医学学历 | 所学专业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报考类别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工作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月至( )年()月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执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合格 ()不合格()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日 | ||||||||||
注: |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
附件4
雅安考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我是报考参加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年月日毕业于学校专业。自年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年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日
附件6
医学专业应届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年月日就读于学校专业。至年月将取得硕士学位。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硕士学位证书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