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雅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雅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已经三届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5日
雅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28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市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第三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试点城市改革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紧紧围绕建设“健康雅安”和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结合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建设,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6年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及雨城区、名山区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深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城市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年度增幅低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路径。
1.改革联动,协调发展。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我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同步改革,强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与社会办医协调发展。
2.分类指导,体现差别。针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举办主体的公立医院,在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绩效考评、人事薪酬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
3.重点突破,探索创新。建立符合实际的体制机制,将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分级诊疗、价格调整、医保支付、编制人事、收入分配等改革作为重点任务,市级相关部门、雨城区、名山区要加强改革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指导,给予政策支持。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完善科学办医体制。加强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办医体制。市、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从直接管理向监督管理转变,强化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市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要积极研究探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要求。〔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完善法人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副职推荐、收入分配、预算执行、运营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自主权。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强化“一岗双责”和权力监督制约,完善党委会、院务会内部决策职能,医院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须经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落实院务公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强化民主管理。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任期制、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健全院长绩效考核和述职制度。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3.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市、区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制定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每年组织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将落实功能定位、履行公益职责、费用控制、运行效率、成本控制和患者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选聘、奖惩等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4.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完善以安全、质量和效率为中心的管理制度,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对城市公立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规范城市公立医院设备采购、专项基金、结余资金的管理。
市卫生计生部门加强监管,完善设备采购备案制。推进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践行绿色医疗发展理念,全面实施绿色医疗行动计划。大力开展亲情服务、“学、改、促”活动等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加强预约和分诊管理,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优化执业环境,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5.完善多方监管机制。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公立医院全行业监管。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逐步将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和完善价格主管部门对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定期监督检查。加强和完善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和完善医院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重点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服务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二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相关信息每年向社会公布。加强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作用,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发挥人大、监察、审计机关以及社会层面的监督作用,探索对公立医院进行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加强医患纠纷预防处置,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探索建立适应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城市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金融办,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保障公益性的运行新机制。
6.着力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研究出台《雅安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经费补偿办法》,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对医院由此减少合理收入的补偿,按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70%、政府补助、医院自行消化10%的比例补偿。增加的财政投入纳入预算管理,保障公立医院良性运转和科学发展。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品耗材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降低医院运行的成本,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之间的利益链,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药品、医学检验检查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力争到2016年底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30%以内;到2017年医学检验检查收入占比降到24%以内,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19元以下。〔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7.同步降低药品和耗材器械费用。落实《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发布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315号),实行药品分类采购和带量采购。可结合实际鼓励跨区域、专科医院等联合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必须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使用仿制药品、国产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严格市场准入,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保障药品的及时供应配送和质量安全。积极推进医药分开,研究制订推进医药分开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推进药品供应链延伸服务等改革试点。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在城市公立医院探索推行“两票制”,降低虚高价格。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加强合理用药和处方监管,强化对抗菌药物、贵重药品以及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的回溯检查,强化对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的临床使用干预。〔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8.同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全省对试点城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出台《雅安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经科学测算医院运行成本,在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和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合理确定医疗创新技术与服务项目及其价格。改革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公立医院由政府投资购置的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对符合规划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由政府按扣除折旧后的价格回购,并限期降低检查价格。价格调整政策要与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政策相互衔接。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严肃查处价格垄断和欺诈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9.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依照分级负担原则,按照国、省相关规定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方面的投入,确保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紧急救治、传染病监测报告管理、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对市中医医院、市传染病院、市精神病院等专科医院和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健全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相结合的公立医院补助机制。市卫生计生、财政、审计、国资委等部门要联合对医改前城市公立医院债务进行调查、核实并锁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
10.同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加快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鼓励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我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重点将住院疾病排名、费用占比前十位的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强化临床路径管理,科学确定按病种付费标准。研究出台雅安市按病种付费的管理办法,到2016年底,城市公立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并逐年将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增加至100个。同步推进我市已实施的13种病种付费定额标准调整,激励和约束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加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和精细化管理,加快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实行超支分担、结余留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11.逐步提高保障绩效。逐步提升医保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城乡医保实行住院医疗费用协议管理结算办法,年度结算中,按照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条款执行。在规范日间手术和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体质辨识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主体作用、医疗救助的支撑作用和医疗爱心基金的兜底作用,大力开展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力争实现贫困人群就医“零支付”或“微支付”。〔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扶贫移民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12.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在地方现有的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根据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岗位。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核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13.健全收入分配制度。根据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研究城市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探索基于绩效考核为基础的内部收入分配和院长年薪制。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医院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享有自主分配权,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科室、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选择一家市级公立医院试行院长年薪制,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善,公立医院院长的年薪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计生部门确定。鼓励公立医院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生到民族地区、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保障其获取合规报酬。〔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14.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公立医院负责内部考核与奖惩,探索引进第三方参与考核,突出岗位合理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等挂钩。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师薪酬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严禁医院内部科室再次进行核算分配。对城市公立医院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完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信息系统,强化对医务人员的日常监管。完善医、药、技、护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15.健全人才队伍培养制度。以需求为导向,加强医教研协同发展。城市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有城市公立医院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应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三级综合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积极扩大全科及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培训规模。采取开展市、区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增加全科医生儿科专业技能培训等措施,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启动药师和护士规范化培训,加强公立医院骨干医生培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职业综合素质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加强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医院院长职业培训。实施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重点解决“量少质弱”的问题。设立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建立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五)构建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
16.优化城市公立医院规划布局。按照《四川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及省、市、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结合服务人口与服务半径、城镇化水平和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科学制定区域卫生规划、人才队伍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组建雅安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充分发挥市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灾后重建项目作用,全力打造区域性远程网络会诊中心、紧急救援中心、康养中心“三大中心”。合理把控公立医院数量、布局和结构,把落实规划情况作为医院建设、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人员配置、床位设置等的依据,增强规划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医疗服务量、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公立医院优先配置国产医用设备。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总医疗服务的10%。要以“明确功能定位、完善服务体系、强化监督管理”为着力点,明确所有城市医疗卫生资源的功能定位,突出专科特色的办院方向,不断提高城市公立医院科研教学水平和医疗技术水平。“十三五”规划期末,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力争达到三级医院水平。落实《雅安市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方案(2014—2017年)》,重点加强儿科、妇产、中医、精神卫生、老年护理和康复等专科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17.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实行“非禁即入”,大力促进社会办医,推动医养融合发展。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区域医疗规划、市场准入、医保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政策。完善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财税、价格、人才、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办医。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联合举办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18.强化分工协作机制。落实城市三级公立医院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的功能定位,加强医防协同、防治结合,健全城市公立医院与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强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目标管理,推进城市青年医师下基层服务,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累计服务1年等规定。全面实施三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和二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中心卫生院。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探索构建包括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等紧密型协作模式。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探索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建立专门的医学影像、病理学诊断和医学检验平台,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19.强化信息化建设。以完善医疗卫生大数据库、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医保结算等为重点,促进医疗卫生、医保和药品管理等系统对接、信息共享、业务协同。2016年底前,实现城市公立医院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无缝对接,市人民医院达到数字化医院三星标准、市中医医院达到数字化医院二星标准,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和市第四人民医院达到数字化医院一星标准。依靠大数据支撑,强化对城市医疗卫生服务的绩效考核和质量监管。加强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在城市公立医疗机构的推广应用,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在城市公立医院探索开展“互联网+健康”服务,全部接入“健康雅安”服务平台,开展远程网络医疗系统建设,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培训教育等服务,构建网络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服务边远贫困地区群众。〔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六)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
20.落实配套政策。加强医保、医疗、价格等政策联动,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按照国家、省、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政策要求,研究出台和落实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和价格调整政策,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支付政策。完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完善差别化的价格政策,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医疗服务价格梯度。〔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21.落实基层首诊。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服务重心下移。制订关于健全签约服务和管理的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制度。探索在城市公立医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到2016年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加强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服务。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要逐步减少普通门诊,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协作联动,对经基层和全科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22.落实双向转诊。要围绕市、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确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的主要病种,明确出入院和转诊标准。各级医疗机构要规范执行《四川省疑难重症病种目录(试行)》和《四川省三、四级手术目录(试行)》。完善区域医疗中心,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完善城市医院、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医疗联合体,促进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重点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23.落实急慢分治。建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使用的衔接。以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为突破口,以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以实行医保按人头、按病种付费为支撑,促进慢性疾病患者在基层治疗和康复。探索由三级医院专科医师与基层全科医生、护理人员组成医疗团队,对下转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进行管理和指导。〔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市医改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分解落实改革任务。市、区卫生计生、财政、发展改革、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密切配合,综合推进。
(二)加强推进实施。加快出台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把握好改革重点任务、优先顺序、推进方式,确保2017年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建立改革联动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政策联动、区域联动,确保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均纳入改革范围整体推进。建立市、区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区域内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同步实施改革。
(三)加强督导考评。市政府将把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纳入对市级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市医改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督导、考核、评估、问责机制,督促改革试点工作,整体推进改革任务。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督促指导,制定改革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市、区医改办细化改革任务,落实牵头部门和进度安排,明确市、区相关部门职责及时间表、路线图,切实抓好组织实施。探索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建立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进展定期通报和退出机制,对改革进展滞后的医院实行通报和问责,必要时收回有关补助资金。市政府督查室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四)加强总结宣传。市、区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推广成熟的改革经验。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凝聚共识、增强信心,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强化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充分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其改革主力军作用。
四、实施步骤
(一)出台政策(2016年1月—6月)。市政府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市、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研究制定相关改革配套政策。
(二)组织实施(2016年6月—2017年12月)。2016年6月起,全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启动实施综合改革,同步加强改革指导和督查,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三)评估总结(2017年1月—12月)。开展改革效果考核评估,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四)巩固完善(2018年以后)。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推进,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
附件: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
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时间进度 |
1 |
研究出台雅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
市医改办 |
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
|
2016年6月底前 |
2 |
研究出台雅安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 |
2016年6月底前 |
3 |
推动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加大考核招聘力度。 |
市委编办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
按国家、省上部署推进 |
4 |
制定出台雅安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 |
按国家、省上部署适时制定 |
5 |
研究雅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探索基于绩效考核为基础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和院长年薪制。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
2016年12月底前 |
6 |
制订雅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的实施方案 |
市卫生计生委 |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016年12月底前 |
7 |
研究出台雅安市按病种付费的管理办法,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016年12月底前 |
8 |
在城市公立医院探索推行“两票制”。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
2016年12月底前 |
9 |
在城市公立医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力开展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力争实现贫困人群就医“零支付”或“微支付”。 |
市卫生计生委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扶贫移民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
2016年12月底前 |
10 |
研究制订雅安市推进医药分开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探索推进药品供应链延伸服务等改革试点工作。 |
市卫生计生委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
2016年12月底前 |
11 |
在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探索开展互联网+健康服务,全部接入“健康雅安”服务平台。 |
市卫生计生委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 |
2016年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