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优化生育保障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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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24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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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川委发〔2022〕17号)、省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促进生育若干支持措施的通知》(川卫发〔2023〕12号)系列文件精神,以及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雅安市优化生育保障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雅卫健发〔2024〕10号)经五届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于2024年4月23日下发县区和市级各部门贯彻执行。现将《十条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十条措施》的背景和意义
  2022年9月15日,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川委发〔2022〕17号),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措施。2023年11月27日,省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制定《关于印发促进生育若干支持措施的通知》(川卫发〔2023〕12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各地各领域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当前我市生育形势不容乐观。我市出生人口呈现育龄妇女减少、出生人口减少、生育意愿和生育能力下降、生育风险加大等问题,制定出台《十条措施》有利于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努力遏止出生人口下降趋势。为优化生育保障政策,确保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委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起草了《十条措施》。

二、起草依据文件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

(三)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川委发〔2022〕17号);

(四)省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印发《关于印发促进生育若干支持措施的通知》(川卫发〔2023〕12号)。

三、论证情况

关于合法性论证:经市司法局审核,制定权限和程序符合 《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

关于可行性论证:经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认为具有可操作性。

关于风险评估:经中共雅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审核,同意评估为低风险并备案。

四、主要内容

《十条措施》包括十条具体措施,紧紧围绕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营造友好的生育环境,制定了包含孕前、生育医疗保险,育儿补贴、辅助生殖,及新生儿疾病筛查、水痘疫苗接种、托育消费补贴,多孩家庭教育、弹性上下班、子女托管十个方面内容。

解读机构: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2222662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雅安市优化生育保障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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